院属各教学单位:
为进一步落实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学工函﹝2022﹞49号)和《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现需各教学单位组织高职新生进行学籍自查工作,具体相关事项要求如下:
一、自查时间
9月22日—10月17日
二、自查范围
2025级三年制高职学生、2025级预科学生、22级小高职转段学生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教学单位将此项工作务必高度重视,明确责任分工,确保通知到每位有学籍的学生,进行学籍自查。招生就业处将对2025级新生自查进度进行实时通报。
2.高职新生登录学信网后,务必仔细核对个人基本信息、学校名称、专业、班级等学籍信息,如有查询不到学籍信息的、学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,由各教学单位汇总名单上报招生就业处刘洋老师,名单信息包括系、学号、姓名、身份证号,原因。
附件:学籍自查流程
招生就业处
2025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