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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组织高职新生进行学籍自查的通知

时间:2025-09-22 10:07   浏览数:


院属各教学单位:

为进一步落实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学工函﹝2022﹞49号)和《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现需各教学单位组织高职生进行学籍自查工作,具体相关事项要求如下:

一、自查时间

9221017

二、自查范围

 2025级三年制高职学生2025预科学生22级小高职转段学生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各教学单位将此项工作务必高度重视,明确责任分工,确保通知到每位有学籍的学生,进行学籍自查。招生就业处将对2025级新生自查进度进行实时通报。

2.高职新生登录学信网后务必仔细核对个人基本信息、学校名称、专业、班级等学籍信息,如有查询不到学籍信息的学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,由各教学单位汇总名单上报招生就业处刘洋老师,名单信息包括系、学号、姓名、身份证号原因

附件:学籍自查流程

 

招生就业处

2025922

上一条: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6年招生期间谨防诈骗的正式声明

下一条:关于做好我院2025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、复查及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